實習記者 | 章宇璠
記者 | 張一諾
10月16日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發布了2張罰單,劍指太平科技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太平科技保險”)、太平科技保險浙江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,處罰時間為10月11日。
罰單顯示,太平科技保險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:超經營區域開展保險業務;財務數據不真實;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費率。
時任非車險部助理總經理(主持工作)吳某華、時任財務部/投資部副總經理(主持工作)包某瑩、時任嘉興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陳某剛,時任科技運營部副總經理(主持工作)劉某等5名相關責任人被監管給予警告被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。
與此同時,太平科技保險浙江分公司和時任公司副總經理(主持工作)楊某宇也因“超經營區域開展保險業務”被監管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。
此次為太平科技保險成立6年以來首次被監管處罰。資料顯示,太平科技保險于2018年1月獲中國保監會批準開業,是由中國太平保險集團、浙江省政府戰略合作,中國太平、浙江金控等9家實力股東共同發起設立的全國唯一的專業科技保險公司。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和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各持股33.33%,并列第一大股東。
目前太平科技保險仍處在虧損經營狀態。公司2023年年報顯示,報告期內,太平科技保險實現保險業務收入1.26億元,凈虧損約3556萬元。2024年2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,截止今年上半年末,太平科技保險實現保險業務收入7276.76萬元,凈虧損1260萬元。